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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credi 4 octobre 2017

關於夫姓


之前跟大家說過, 我的法國小叔與英國小嬸登記結婚了. 可喜可賀!
昨天看到小嬸的臉書帳號改了名字, 姓換成小叔家的(也就是我老公家), 害我嘎冷筍了一下.....
換夫姓(還不是冠夫姓喔, 是拿掉自己原來的姓, 換成夫家的)這件事對我來說, 心理與生理上都不能接受. 一個人活到ˋ二三十歲, 結了婚就要把姓改掉, 萬一離婚還要留著傷心人的姓氏, 再婚又要再改一次, 根本是跟自己的身分認同過不去啊.

而且所有行政與銀行文件都要改耶~難怪法國的 etat civil 身分證明都要求三個月的時效, 真的有人就是這樣改來改去改沒完 ! 今年的總統大選也有人因為結婚改姓而無法投票.
不過, 我的小姑跟小嬸都喜孜孜地改了, 法國現任第一夫人也改了, 對他們來說可能沒那麼嚴重. 甚至可能是值得開心的事情?
剛剛好奇查了一下法國現任的女性部長們, 發現很多都沒有登記結婚(法律上單身), 有登記的倒是蠻多沒有改成夫姓, 讓我鬆了一口氣....
**法國在11世紀左右, 只有長男跟父親姓, 其餘都跟母親姓, 或是跟妻子姓.
法國大革命後的第二年, 法律規定"Aucun citoyen ne pourra porter de nom ni de prénom autres que ceux exprimés dans son acte de naissance"
任何公民都不能冠上與其出生證明紀載不符的姓或名.
**1985年的法律寫著 "Le mariage est sans effet sur le nom des époux, qui continuent d’avoir pour seul patronyme officiel celui qui résulte de leur acte de naissance. Toutefois, chacun des époux peut utiliser dans la vie courante, s’il le désire, le nom de son conjoint, en l’ajoutant à son propre nom ou même pour la femme, en le substituant au sien".
婚姻不對配偶的姓造成影響. 配偶能繼續使用出生證明上的唯一正式父姓.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 若配偶希望贅上伴侶的姓(像前第一夫人Carla Bruni-Sarkozy ), 或妻子希望改成丈夫的姓, 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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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法律並沒有強制規定要改成夫姓啊!
代表這基本上是心理與傳統的問題?
我又查了一下心理學雜誌, 發現有這樣的說法 :
" 我很驕傲能把我的姓傳給我的妻子兒女, 這才有建立一個家庭的真實感"
"我不在乎我的妻子用她原來的姓AA, 但如果有人叫我AA先生, 我會不太舒服" (WTF?)
(而且探討的都是: "為什麼不換夫姓"這種令我翻白眼的角度.....)
我跟我老公說, 你介意我沒有改成你的姓嗎?
他說, 不會啊! (很會看臉色), 我也可以改成你的姓.
這才對嘛!!! (話說他的中文名字就是跟我的姓啊! 哇哈哈哈~大女人萬歲! )
法國自1997年之後, 小孩就能跟母親姓(但孫子不可以). 但目前為止, 跟母姓的人並不多.
不過在健保與稅制系統, 都是保留女生原本的姓, 不管她再嫁幾次. (請點播黃妃的追追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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